家用灯具属于中国强制性认证产品,简称CCC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各国**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实行市场经济制度的国家,**利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作为产品市场准入的手段,已成为国际通行的做法。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没有获得*认证机构的认证证书,没有按规定加施认证标志,一律不得进口、不得出厂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目前,我国对像机动车及其零部件、家用电器、电动工具、电线电缆、儿童玩具和儿童安全座椅等20大类158种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共颁发有效CCC证书50多万张,获证企业7万多家。
中国灯具档次与国际上同类产品有一定的差距。中国灯具产品比较大众化,中、低档普及型传统灯具占据主导地位,多是家用照明及零配件,而工业照明、公共照明等大型高附加值、次或新型灯具中中国产品很少。从市场来看,大众化产品已无法满足所有消费者的需要,眼光越来越高的消费者开始垂青欧美产品。不少经销商从**引进质量高、技术含量高的先进灯具来满足消费者的要求。可见,中国的灯具产品科技含量低、档次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中国灯具的出口额。
新加坡国际企业发展局的统计数字显示,新加坡每年进口照明装置及配件**过2亿新元(约1.15亿美元,按1美元约合1.74新元计算)。2002年新加坡从中国进口1282万新元的灯具及照明装置,占进口总额的6.4%。,产品主要包括圣诞灯饰、吊灯、壁灯、台灯、床头灯、荧光灯及有关装置,产品主要来自广东、浙江、上海、江苏和福建。中国灯具在新加坡市场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新加坡进口的灯具中,中国产品居**的主要产品包括:1.圣诞灯饰。进口额为44万美元,占总进口额的57.6%,其它进口国依次为马来西亚、西班牙、中国香港、德国。自2000年以来,新加坡减少了对中国圣诞灯饰的进口,加大了从马来西亚和西班牙和进口。2.吊灯和壁灯。进口额为421万美元,占同类产品进口总额的26.4%,其它进口国依次是意大利、德国、挪威、马来西亚。3.荧光灯。进口额为168万美元,占总进口额的17.2%,其它进口国依次为德国、英国、法国、马来西亚。4.100瓦以上200瓦以下的灯。进口额为144万美元,占总进口额的26.1%,其它进口国家还有日本、中国台湾、德国、荷兰。5.其它电灯及照明配件。进口额为1301万美元,占总进口额的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