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进口所需单证
危险品进口是一个相对复杂的产品进口,首先,危险品进口分类为9类,分别有
Class1- 爆炸品
Class2- 气体
Class3- 易燃液体
Class4-易燃固体、自燃物质和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
Class5- 氧化物和**过氧化物
Class6- 毒性物质和传染性物质
Class7- 放射性危险品
Class8- 腐蚀性物质
Class9- 杂项危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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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进口企业生产或进口《危险化学品目录》所列的危险化学品应当按照安监总局令 *53号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对于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登记企业应当按照安监总局令 *60号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分类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按照安监总局令 *53号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央广网青岛6月27日消息(记者王伟)近日,青岛海关隶属黄岛海关将查获的22吨碳酸二甲酯移交河北省唐山市应急管理部门。
碳酸二甲酯为《危险化学品目录》中易燃液体,主要用作溶剂、农药、医药中间体,属于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唐山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碳酸二甲酯前未申请检验,黄岛海关查发后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调查过程中,黄岛海关发现当事人经营范围不包括危险化学品,其涉嫌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依管理职权将案件线索移交唐山市应急管理部门。6月21日,黄岛海关将上述查扣货物移交唐山市应急管理部门。
海关提醒进出口企业,我国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在进出口环节均应向海关申报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口销售、使用或出口。